[孝感市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和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七条措施(暂行)]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湖北]-[招商政策],内容来源于 [孝感市人民政府网],作者 [孝感市招商局],转载请记得注明!
对到我市投资的新能源汽车和军民融合产业项目,除享受我市招商引资等普惠性政策外,另外享受本政策。
一、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项目
对在我市注册生产新能源汽车整车的企业,按国家规定取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并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投产后一次性给予5000万元的奖励。政府可出资帮助企业代购生产设备,并由企业分期回购。
将我市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纳入本市政府采购目录。对采购本地生产新能源汽车的营运单位和个人,每辆给予采购额5%的补助。
二、支持新能源汽车配套项目
对在我市注册生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企业,经认定纳入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对“三电”(电池、电机、电控及相关管理系统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本地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动力电池、电机及电控系统等关键零部件,本地年采购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本地配套率达到20%以上的,第一年给予50万元奖励,此后每年在上年度基础上,本地采购额每提高10%,给予30万元的奖励,最高奖励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三、支持军民融合企业落户
对新注册的且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军民融合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户的资金奖励。
四、支持军民融合企业扩能
对新建、扩建的军民融合生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超过5000万元的,按其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五、支持军民融合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对成功参与改组改制的军转民企业,按实际出资金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六、支持军民融合企业资质认证
鼓励军工民口企业和地方民营企业积极开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申报认证工作,每获“一证”奖励企业10万元。
七、支持军民融合企业成果转化
对军民融合企业在我市独立或联合实施的军民两用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年入库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按其当年在本市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的标准给予奖励,连续奖励三年。
以上措施由市经信局、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解释。